智库研究
2021年8月号,总第284期

台湾地区少数民族权益保障的矛盾与化解
游志强(福州)
法学博士
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讲师
福建省台湾法律研究院副研究员
  【摘要】作为台湾地区多元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台湾地区少数民族在基本理论、制度框架和实践方式上都得到一定程度的权益保障。但随着时代变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过程中亦面临着诸如法律目的与政治目的矛盾、少数民族权益泛化、专责机构职能有限性等问题,由此结下少数民族权益保障的“结”。相应地,有“结”必有“解”,平衡法律目的与政治目的、少数民族权益保障理论与实践以及制度设计与现实需求这三对关系成为化解矛盾的关键所在。其最终目的都落脚于少数民族的权益保障,促使少数民族获得较多的资源,改善少数民族族群较为弱势的面向。

  台湾地区少数民族,是台湾地区多元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台湾地区少数民族在台湾地区公认的论述中,已经被定位为台湾最早的或原初的居民。从李登辉时期开始的历届台湾地区领导人,都将少数民族政策置于重要位置,从少数民族权益保障基本理论的变奏到制度框架的三重保障,再到实践中的运行机制,无不折射出台湾地区少数民族权益保障的重要地位。但从现实情况看,台湾少数民族分布地区广大,他们各有其独立的语言文化,政治上各不相属,社会发展也不平衡,因而经济社会文化上呈现出多样性和复杂性。这也给台湾地区少数民族权益保障工作提出挑战,本文拟从少数民族权益保障的现状出发,梳理台湾地区少数民族权益保障面临的困境,针对困境,以“解”化“结”,提出解决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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