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库分析
2022年4月号,总第292期

“台湾地位未定论”的所谓“法理依据”站不住脚
张西特(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博士生
  【摘要】自《开罗宣言》发表以来,台湾的法理地位一直都得到确定且未曾改变,即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然而部分“台独”分子为了达成其政治目的,不惜扭曲历史与国际法,在美国与日本的配合下,捏造出“台湾地位未定论”作为“法理台独”的根基之一。至于该论述的依据,可以被概括为“三否认,两高举”,即否认《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与联大第2758号决议这三份确立台湾法理地位的有效文件,以及高举《旧金山和约》与《台北和约》这两份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材料。通过分析不难发现,无论是“否认”还是“高举”,在法理上都毫无立足之地,“台湾地位未定论”无非是“台独”分子的一厢情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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