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库论丛
2022年9月号,总第297期

台湾地区军事采购法律化的范式生成与效应评析
曾丽凌(福州)
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副教授/博士
福建省台湾法律研究院副院长
  【摘要】台湾地区自2019年以来,相继推出军事武器采购特别条例,其内容又涉及军事采购预算案的提出、审议、执行及监督等,从根本上讲,是“宪政”法治下权力分立与制衡原则的具体实践。其规范形式从“特别预算案”转变为“特别预算条例”,规范内容上也突破了预算单一性和年度性原则。其规范效应主要表现在藉法律工具实现政治内核功能,包括:放大政治效果,以法律方式强化军购权责;弱化军购监督权,滋生行政权力滥用风险;对台湾地区公共社会福利改善产生排挤效应;与美国等外部势力以立法方式推动军事武器售台进行策应唱和。

  自2004年至今,台湾地区有关潜艇、导弹等军事武器采购预算案所产生的争议,一直是两岸政治事件中的热门问题。2019年10月29日,台湾地区公布“新式战机采购特别条例”(以下简称“战机采购条例”),又于2021年11月23日公布“海空战力提升计划采购特别条例”(以下简称“海空战力采购条例”)。台湾地区军事“立法”频频推出,其内容又涉及军事采购预算案的提出、审议、执行及监督等,所以从根本上讲,该行为是“宪政”法治下权力分立与制衡原则的具体实践。但这一重要的法律议题在意识形态的支配下,一直淹没在政治角力口水战中,而失其根本聚焦。军事采购动辄耗资数十亿,对台湾地区财政而言不啻为相当沉重的负担,虽有来自舆论及民意的诸多批评,但由于台湾地区历史上的政治强人传统背景,行政部门强势主导政治运作,“立法”部门对行政机关提出的各种预算案,很少发出批评或反省意见,来自学界的关注和研究也较少。本文拟从“规范论”角度,以法学视角深入整理探讨台湾地区军事采购法律化的范式及其生成,幷对其功能效应进行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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