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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韩大元(中评社 海涵摄) |
毕雁英认为,香港国安法作为一部综合性的法律,创新性地处理了多元复杂的国家安全重大问题,对维护香港社会稳定、保障香港长远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使香港从由乱及治走向了由治及兴的新阶段。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院长、教授熊秋红表示,2019年“修例风波”对香港的社会秩序和繁荣稳定造成了极大威胁,直接冲击“一国两制”下香港特区宪制秩序的原则和底线。在此背景下,中央最终采取“决定+立法”的方式,推进建立健全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香港国安法实施五年来,香港特区有效恢复了社会秩序,政治环境趋于稳定;2024年香港出台《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完成了香港基本法第23条立法,国安法制和执行机制建设取得显着进展;香港执法司法机构严格执法司法,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受到了有力的惩治;以安全促发展,香港经济呈现稳中向好的总体态势;以香港国安法为依托开展国安教育,市民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和责任感日益增强;与选举制度改革相结合,“爱国者治港”原则得到落实,香港特区治理呈现崭新气象。
熊秋红说,香港国安法的制定实施丰富和推进了“一国两制”理论的发展,主要表现在:第一,“一国”原则相对于“两制”具有根本性;第二,在“一国”原则下,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是“一国两制”的应有之义;第三,安全稳定与繁荣发展被界定为“一国两制”的规范目的;第四,中央的全面管治权与特区的高度自治权可以有机结合;第五,维护国家安全与尊重和保障人权应当实现动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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