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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会现场(中评社 卢哲摄) |
中评社香港7月4日电(记者 卢哲)香港特区新一届立法会选举将在今年12月7日举行。选举管理委员会(选管会)3日举行记者会,公布就立法会选举活动建议指引作公众谘询,谘询为期三十日,至八月一日止。
二○二五年立法会换届选举将于十二月七日举行。每次立法会换届选举前,选管会都会检讨及更新选举活动指引。选管会主席陆启康法官在记者会说:“制定选举活动指引的目的,是要透过简单语言,解释现行选举法例条文,以提醒候选人及其他相关人士选举法例的规定和要求,并就法例未有涵盖而与选举有关的活动,以公平及平等的原则,订立行为守则。”
建议指引是以现行的立法会选举活动指引(二○二一年十月版本)为基础作出适当的修订。修订主要分为四类:一,反映已修订的选举法例,例如若在立法会功能界别选举采用电子点票时的程序;二,反映最新的选举安排及便利措施,例如选民可登入网上系统查阅其获编配投票站等资讯、候选人可采用电子方式提交选举表格等;三,进一步阐述指引的内容,让候选人及其他相关人士更易于掌握须留意的地方;四,与其他选举活动指引看齐而作出的修订。
陆启康表示,建议指引作出了25项主要修改,他举例指,因应特区政府今年5月修订《选管会(选举程序)(立法会)规例》,以及去年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条例》,需要更新指引,当中包括加入如果任何人已经被裁定犯了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将会丧失立法会选举中获提名为候选人和当选为议员的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