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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北京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商务部部长助理唐文弘,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伟和商务部自贸区港建设协调司司长孟华婷,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负责人纪敏,海关总署自贸区和特殊区域发展司负责人杜朝新介绍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试点成效及复制推广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新华社发) |
中评社北京7月5日电/据新华社报导,《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日前印发。哪些试点措施将复制推广?怎样推进各项措施尽快落地见效?国新办7月4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有关部门介绍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试点成效及复制推广有关情况。
77条试点措施向更大范围复制推广
在自贸试验区自主开展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试验,并向更大范围复制推广试验成果,是坚定不移办好自己的事,坚定不移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2023年11月,国务院印发方案,在上海自贸试验区试点80条措施,打造国家制度型开放示范区。
“经过一年多的先行先试,80条措施已基本落地,开展了一批引领性、标志性制度创新,形成了一批具有较高含金量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为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提供了‘自贸经验’。”商务部部长助理唐文弘说。
他介绍,为用好上海自贸试验区制度型开放试点经验,在更大范围释放制度创新红利,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深层次改革、高质量发展,经过充分评估论证,国务院印发此次通知,将试点成熟、成效显着、风险可控的77条试点措施向更大范围复制推广。其中,34条复制推广到其他自贸试验区,43条复制推广到全国。
据悉,77条措施主要聚焦加快服务贸易扩大开放、提升货物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率先实施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政府采购领域改革、推动“边境后”管理制度改革、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等7个方面。
唐文弘表示,这次复制推广工作着力推进贸易投资自由便利,进一步扩大市场开放,让世界共享中国开放的机遇。知识产权保护、政府采购改革等领域的措施将有力推动相关领域深化改革,打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同时,通过制度创新解决产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
多方助力推动先行先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