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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十:陆配李贞秀正在成为岛内政治试金石
http://www.CRNTT.com   2026-02-04 00:18:24


李贞秀
  中评社北京2月4日电(作者 且十)岛内立法机关开启新会期,民众党按照两年条款,有6名“新科民代”上任,其中具有陆配身分的李贞秀,被内政部门点名应该依据所谓的“国籍法”规定,于就任一年内提交“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证明,否则就应该予以解职。如何认定李贞秀的任职资格,已成为岛内政治斗争的试金石。

  用所谓的“国籍法”否定李贞秀任职资格就是制造“法理台独”。

  依据岛内所谓的“国籍法”,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归化者,不得担任民选公职;已担任者,应在一年内完成丧失原国籍并取得证明文件,否则就应由各所属机关予以解职。

  岛内行政机关的内政部门就是依此规定,要求李贞秀应该在就职一年内提出“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证明。然而,依岛内最高法律及其增修条文,另有“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规范两岸事务,该条例规定,大陆地区人民获得岛内各项权利,只需放弃大陆户籍即可。在民进党执政的陈水扁、蔡英文时代,岛内也是依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处理类似问题,有陆配当选包括县议员、村里长等层级的民选公职,李贞秀也是经蔡英文时代的“选举委员会”认定参选资格的。所以,李贞秀的当选资格不应该有疑义。

  但是,赖清德上台后全面推行“台独”分裂路线,用所谓的“国籍法”处理陆配当选民选公职资格,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台独”动作。赖清德上台后把两岸定位于“国与国”关系,在不敢“修宪”,不敢废除“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的情况下,就通过用“国籍法”规定陆配的民选公职资格,制造“法理台独”的判例,累积“国与国”关系的行政实务,为最后实现“法理台独”服务。

  抱着这种险恶用心,岛内行政机关的内政部门,取消了南投县陆配议员的任职资配,还要其退还任职期间的报酬。取消了花莲县富里乡陆配村长的任职资格。现在又要求陆配李贞秀依所谓的“国籍法”放弃大陆国籍,这不仅永久取消了陆配在岛内参选公职的权利,而且为“法理台独”累积了更高的行政判例,在“台独”路上越走越远。

  维护李贞秀的任职资格必将进一步推动“蓝白合”。

  岛内蓝绿白政党围绕李贞秀任职资格的攻防战已经开始。民进党的民意代表已经放话,要求立法机关修改相关法律,防止李贞秀获得相关秘密,危害安全。绿营媒体已密集放话,要求内政部门在明知李贞秀具有大陆国籍的情况下,不应该等一年后再来认定当选资格,现在就应该宣布李贞秀当选无效。有绿营民代提出行政部门对李贞秀的质询可以不预回答等等。所以,李贞秀要保住任职资格、并能顺利履行职务,光靠民众党、靠民众党的八席民代是不可能的,蓝白合成为必然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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