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将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改为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为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市委工作机关。
(6)将市委财经领导小组改为市委财经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委政策研究室。
(7)将市国家安全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国家安全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委办公厅。
(8)将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外事办公室。
(9)组建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市教育局。
2、加强市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
(1)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调整优化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领导体制。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常工作,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归口市委组织部管理。
(2)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和工资福利等职责划入市委组织部,对外加挂市公务员局牌子。
(3)市委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和电影工作。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的新闻出版和电影管理职责划入市委宣传部,对外加挂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牌子。
(4)市委统战部统一领导民族宗教工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归口市委统战部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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