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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银隆集团申请 董明珠等财产遭法院保全
http://www.CRNTT.com   2019-01-06 10:58:03


  中评社北京1月6日电/1月5日,新京报记者独家获悉,董明珠等方面的1436万元财产,已被北京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珠海银隆集团为银隆新能源的大股东,董明珠为小股东。对于此次申请财产保全涉案情况,珠海银隆集团方面律师1月5日告诉新京报记者,“股权纠纷,具体案件情况不方便透露”。

  新京报记者暂未获悉该案的具体情况,记者亦暂未联系到董明珠本人进行置评。

  1月5日,新京报记者获悉,珠海银隆集团已在2018年11月6日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拓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明珠名下价值1436.2329万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珠海市银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保函提供担保。

  西城区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珠海市银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的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对被申请人拓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明珠名下价值1436.2329万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西城区法院在2018年11月7日的裁定书中表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巧合的是,就在上述法院2018年11月7日作出裁定后,银隆新能源11月13日对外公布了落款为11月7日的《致银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各股东的函》,自爆称超10亿资金被原董事长魏银仓等侵占,标志着银隆的“内斗”走向公开化。

  彼时,银隆新能源表示,2018年10月18日,银隆新能源正式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已经正式受理,三起案件标的总额超过7.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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