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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禁毒大队长怎能为毒贩开后门?
http://www.CRNTT.com   2019-12-16 13:37:16


 
  一次次尝到用公权谋取私利的“甜头”后,黄毅也在权力和金钱中彻底迷失方向,失守底线,将本该用来打击违法犯罪的公权力,当作一门赚钱的生意来运作。

  2013年底,吸毒人员邓某为了长期吸毒不被公安机关抓获,通过中间人找到时任靖西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黄毅请求关照。

  “如果想吸毒不被公安抓的话,每个月5号前交给我2万元‘保护费’,还可以在靖西贩卖一些零包的毒品。”黄毅说道。从此,邓某抱住了黄毅这把“保护伞”,自2014年5月至2015年5月,黄毅先后6次收受邓某所送的“保护费”共计11.5万元。

  黄毅不仅充当邓某的“保护伞”,也对邓某的其他请求提供相应地“帮助”。2014年5月31日,靖西县禁毒大队在杨某家中抓获一伙吸毒人员,杨某是邓某的好友,邓某遂找黄毅帮忙协调。

  黄毅在收下邓某送来的7万元“好处费”后,对杨某的妻子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后予以释放。在杨某被批捕移送检察院起诉后,黄毅再次毫不犹豫地收下邓某送的5万元,并为杨某导演了一出“立功”戏,帮助杨某减轻处罚。

  除了为吸毒、贩毒分子开后门、当帮手,黄毅还利用手中职权和关系为走私人员打招呼。2018年12月,靖西市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查获一辆走私冻品的车辆。情妇农某的弟弟受走私老板请托,找到黄毅帮忙疏通关系,放行被扣车辆。在黄毅的“关心过问”下,被扣押的车辆在第二天卸下冻品后即予以放行,黄毅也欣然接受农某的弟弟送给2万元“感谢费”。

  在一次次权钱交易中,这位曾经的“禁毒战士”,一步步坠入犯罪的深渊。2019年2月,黄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立案审查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2019年6月,黄毅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黄毅在忏悔书中悔不当初,只是这样的后悔对他而言已然太晚,唯有以其前车之鉴警示后来人。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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