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尽快明确电动平衡车的产品属性
针对电动平衡车存在的问题,陈旭辉建议,有关部门尽快结合电动平衡车的产品特征、市场需求、安全保障和法律法规等信息,明确电动平衡车的产品属性,将其设计、生产、销售、使用纳入监管范围。同时,通过制定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明确电动平衡车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等规定要求,并制定相关处罚细则规定。对电动平衡车生产厂家实行标准化生产培训,要求在各个环节对产品质量进行控制,确保产品质量可控制、安全性能可追溯,从根源上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中消协消费监督部主任张德志则指出,消费者也要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消费者在购买电动平衡车时,不要一味追求价低,也不要盲目追求过大的里程数,尽量选择信誉良好的正规厂家产品。不要把电动平衡车当作交通工具使用,更不要在机动车道上骑行,要选择封闭场所或专用场地使用,并佩戴好头盔、护膝、护肘、护腕等护具。
“此外,鉴于目前社会上对电动平衡车的安全意识整体不强,建议广泛凝聚社会各方力量,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家长和学生以及不同年龄层次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张德志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