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监察体制改革,全国人大组织法修正草案增加规定国家监察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议案,增加规定对国家监察委员会及其主任的质询和罢免制度,增加规定常委会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监察机关的职务。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修正草案还就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列席大会会议等做了相应规定。
加强代表工作,密切与代表的联系
为加强代表工作,密切与代表的联系,全国人大组织法修正草案增加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应当同代表保持密切联系,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扩大代表对各项工作的参与,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建立健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联系代表的工作机制。
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修正草案增加规定,准备提请会议审议的法律草案一般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发给代表,必要时常委会可以在大会举行前组织代表研读讨论有关法律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