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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管局允许跨国公司备案后直接开展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改革试点。资料图片 |
中评社香港3月19日电/为进一步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国家外管局昨发布的《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指出,由即日起,允许跨国公司备案后直接开展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改革试点,在相关资金结汇和支付使用时,无需事前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
香港文汇报报道,外管局网站刊登的新闻稿称,按照服务实体经济、统筹资金使用、有效防范风险的原则,进一步深化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改革。对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实施宏观审慎管理,实行资本项目外汇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简化外债和境外放款登记管理,跨境资金集中运营项下的外债和境外放款实行“一次性登记”。
新规扩充新的政策红利,允许跨国公司备案后直接开展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改革试点,在相关资金结汇和支付使用时,无需事前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
取消三家合作银行限制
同时,调整优化账户功能。跨国公司主办企业以内地资金主账户为主办理跨境资金集中运营各项业务,内地资金主账户为多币种(含人民币)账户,账户币种和数量均无限制。确有需要的,可以选择一家境外成员企业开立NRA账户集中运营管理境外成员企业资金。
新规还取消合作银行不超过三家的限制,取消企业在备案前“应明确外债、境外放款集中额度在各家开户银行的具体分配”限制。
外管局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实施宏观审慎管理,加强统计监测,通过风险评估、非现场监测与现场核查检查等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2月代客结售汇逆差1023亿
另外,外管局同日公布,2月代客结售汇为逆差1,023亿元(人民币,下同),较1月的顺差1,031亿元显着逆转。外管局数据显示,当月银行自身结售汇为顺差9亿元,整体的银行结售汇为逆差1,013亿元;当月远期净结汇644亿元,连续第六个月录得顺差,并较上月的451亿元增加;当月涉外收付款为顺差1,022亿元。
外管局新闻发言人王春英称,2019年以来内地外汇市场形势持续向好,但从月度数据看,因受春节季节性因素的影响,波动较大,因此将1、2月份外汇收支数据综合起来看会更加客观准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