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3月21日电/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日前召开全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上,教育部副部长钟登华要求,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校长应当将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钟登华表示,“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对陪餐家长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反馈。”
民以食为本,食以安为先。正如国务院食安办主任、市场监管总局局长张茅所称,当前学校食品安全形势依然复杂严峻,食品安全管理与人民群众的期盼仍有较大差距。包括以校长陪餐制在内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隐患,是造成校园食品安全问题得不到根除的主要原因。
食品安全是监管出来的,这是一条基本原则。之前有声音认为,企业和商家才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主要加强诚信建设和行业自律。以校园食品安全为例,承包食堂的企业应当严格履行自身责任,监督是建立在企业自律的基础上的。但事实证明,同一种食品供给形态和方式,因为监管的手段和力度不同,结果会有较大差异,在安全性上存在差距。
校园食品安全是一个复杂的体系,需探索诸多有效的监管措施与做法,包括落实从企业到学校再到政府在内的多元监管体系,定期抽检、索票索证、留样备查等各项技术性环节,相比于社会供餐也更严格。再辅以校长陪餐、责任连带制等责权利的明确划分,为校园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其中,校长陪餐制的实施,能以直接的利益关联激发校方的履职动力,但问题在于,缺乏刚性的考核机制作为配套,校长陪餐制容易流于形式。陪餐制确实是一个好的制度,但仅有校长陪餐却远远不够,家长在校园安全监管方面也扮演不可替代的作用。建立家长陪餐制的好处在于,创造机会让家长全程参与校园食品监管,一方面其意义跟校长陪餐一样,促进责任的落实;另一方面,家长陪餐制度可让校园食品监管更加透明,家长本身可以发挥第三方独立监督的作用。
尽管校园食品安全实行了明厨亮灶等制度,但受学生维权意识弱等限制,舆论监督、媒体监督等其他监督机制很难发挥作用,在此情况下,以家长陪餐制为切口的第三方监督,具有介质的价值。家长陪餐制,可以在发挥家长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基础上,探索吸纳更多力量参与的机制。
当然,校长陪餐制执行的最大难度在于存在不确定性,如何让愿意参与的家长做到监督与工作兼顾,对制度设计本身来说是一个极大的挑战。但只要因势利导并合理安排,在试点的基础上有效探索和总结,建立一个常态化和可持续的家长陪餐模式,值得期待。
来源:红网 作者:堂吉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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