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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佳龙。(中评社 资料照) |
中评社台北7月24日电/为因应国际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延烧,“交通部观光局”今日宣布,暂停旅行业组团赴国外旅游及接待来台观光团体入境措施,将再持续实施至8月31日,并视后续疫情发展,适时调整公告事宜。
“观光局”指出,为有效防疫及衡酌疫情发展,“观光局”配合流行疫情指挥中心防疫措施,持续暂停旅行业组团赴国外旅游及接待来台观光团体入境,上述旅客参团赴国外旅游解约退费原则,依据国外旅游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第14点规定办理,旅行社在扣除已代缴的行政规费等必要费用后,剩余款项要全额退还民众。
“观光局”表示,8月31日以后的国外旅游行程,其解约退费处理原则,以旅客取消时疫情指挥中心公布的国际疫情及建议等级办理,并请旅行业者以对旅客有利者为优先考量适用。
第一级注意(Watch),民众应遵守当地的一般预防措施,退费依据国外旅游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第13点规定办理。
第二级警示(Alert),民众至当地应采取加强防护措施,退费依据国外旅游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第15点规定。
第三级警告(Warning),民众避免至当地所有非必要之旅游,退费依据国外旅游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第14点(国外旅游定型化契约第14条)规定。
旅客与旅行社间若因疫情影响取消国外旅游行程,衍生退费争议,可检具相关资料先向旅行业品质保障协会申诉调处,若调处不成,后续可再向“观光局”申诉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