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上海11月10日电(记者 束沐)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教授季烨在“中华传统文化与两岸命运共同体建设”论坛上表示,中国政府在属人、属地、涉外等方面对台湾都拥有管辖权,但现实因素限制下,中国政府未完全行使对台管辖权,恰是“一国两制”承诺和空间所在。
推进对台管辖权 源于民进党罔顾一中法律基础
季烨首先指出,之所以研究中国政府对台湾的管辖权问题,源于赖清德就职以来不断强化“两国互不隶属”的“新两国论”,在“团结十讲”中更加明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未拥有或者统治过台湾。针对2024年5月份大陆两高三部的“惩独22条”,台陆委会表示大陆对台没有司法管辖权。
季烨认为,中国政府对台湾的管辖权有坚实的法律基础。2008年,国民党主席吴伯雄在会见大陆领导人时明确表示,两岸的体制和法律都体现了一个中国、反对“台独”,这不仅是国共两党的共识,台湾地区现有规定也有体现,包括“中华民国宪法”以及“宪法增修条文”和“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但民进党当局罔顾上述规定。
大陆推动台胞享同等待遇 体现属人管辖权
季烨认为,中国政府对台湾的管辖权问题已经在实践中得到充分展开,首先是属人管辖权。属人管辖权是管辖权的主要方面。除了义务,在权利方面。自2017年以来大陆连续推出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的若干措施,核心精神是对于台胞台企的同等待遇。
他说,有些台湾同胞曾反映,这些政策是否是权宜之计?是否想收买台湾民心?上述都是从政治角度解读,若从法律角度解读,台湾居民是中国公民,而宪法明确规定中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台湾居民可以在大陆享受同等待遇。因此他认为不是权宜之计,而是长远之策。大陆方面根据宪法赋予台湾同胞的平等权利。
季烨表示,根据上述规定,福建在几年前推出了台湾同胞在福建享有的200多项同等待遇证明清单。他预估,未来大陆可能会从正面清单进一步走向负面清单,更加全面地提高同等待遇,这是属人管辖权的具体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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