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雏鸟少折翼 浙江检察机关为未成年人成长护航
http://www.CRNTT.com   2018-06-12 12:02:05


  中评社北京6月12日电/针对未成年人行为容易失控,比成年人犯罪更轻率、更不计后果的特点,浙江省检察机关坚持少捕慎诉。一年多来,先后对880名和1631名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对583名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对他们开展观护帮教,引导他们走入正途、实现自新。

  浙江日报报道,据了解,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浙江省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总体呈逐年下降趋势,但依然常发多发。

  办案检察官分析,受年龄和身心特点等影响,未成年人特别是14至16周岁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正处在逐渐社会化的关键期,心理不太稳定,行为容易失控,导致他们比成年人犯罪更轻率、更不计后果。

  淳安县检察院曾办理过这样一个案子:7人因琐事相约斗殴,因涉嫌聚众斗殴罪被移送该院审查起诉。受理案件后,该院对3名未成年人成长经历、家庭环境、在校表现开展社会调查,多次沟通协调促使双方达成民事赔偿与谅解协议。对何某、丁某两名初犯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进行监督考察。在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间,该院牵头成立由检察官、学校老师、法定代理人组成的帮教小组,采取思想教育、亲情交流、家庭回访等方式开展观护帮教。考察期间两人表现良好,淳安县检察院最终对两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封存犯罪记录。可喜的是,何某还顺利考取大学。

  2017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全面护航未成年人成长,共对1949名不捕、不诉的未成年人开展观护帮教,引导他们走入正途、实现自新。值得一提的是,今年2月,在总结浙江探索经验的基础上,最高检、团中央签署了《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合作框架协议》,以推动青少年事务社工参与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工作。

  与此同时,浙江省检察机关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持续加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打击力度,尤其是对性侵、拐卖、虐待、遗弃、暴力伤害未成年人等恶性案件,统一归口办案,通过“未检”部门专人专办,实现集中从严从重从快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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