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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留置,他们如何"拿下"涉嫌职务违法被调查人
http://www.CRNTT.com   2018-09-17 11:54:01


 
  “我跟黄某某一起贪污公款2.7万元,个人分得0.9万元。”

  ……

  根据张某某的陈述,2012年至2018年间,张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县移民局原局长邓某某、办公室主任兼出纳黄某某共同侵吞公款2.7万元,个人实得0.9万元;为他人谋利收受好处费1.5万元。

  调查人员认真审查了张某某上交的书面材料,现场制作了谈话笔录,记录了她的职务违法行为,以及她对自己问题的认错态度,并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思想政治教育。张某某在谈话笔录上签名,并作了深刻检讨。

  7月8日,建宁县纪委监委给予张某某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

  张某某涉嫌职务违法问题,本是在调查黄某某的过程中发现的。然而,张某某的陈述,不仅对黄某某侵吞公款一案形成了证据上的相互印证,更是“帮”纪检监察机关挖出了县移民局原局长邓某某。“被调查人的陈述,可以与案件其他证据互相印证,也可以引导出尚未掌握的事实和证据,迅速查明、确认违法事实,使案件得以公正处理。”邓军安解释说。

  “全面听取记录陈述,既是收集、固定被调查人证据的过程,也是促其深刻反省、接受‘心灵洗礼’的过程,这也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的生动体现。”邓军安说。

  (来源:中纪委监察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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