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0月23日电/据观察网报道,启动了21个月的国防法修订工作在21日进入新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修订草案)》全文公布,从现行法的12章共70条,拟修改为12章共73条,其中修改50条,增加6条,删除3条,幷开始了为期一个月的意见征求。
现行国防法公布施行于1997年,在这20多年间,国内外局势已经发生重大变化。而修订草案中添加的几个关键词,也很快引起了台媒关注。
中国人大网在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修订草案)》全文的同时,还提供了国防法修订前后对照表。例如,国防法第一章总则部分的第二条,拟添加制止“分裂”和保卫国家“发展利益”这两个关键词。此后,“发展利益”一词又在修订草案中出现了三次。其中包括第八章国防动员和战争状态部分第四十七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安全和发展利益遭受威胁时,国家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进行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而“动员”条件的增加引来了台媒的揣测与解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