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3月18日电/“市场自身的不确定性”是一般性规则下的不确定性,而“干预市场产生的不确定性”是背离规则产生的不确定性。前者是市场内在的、固有的属性,无法消除;后者不是市场固有的,是人为的,是必须消除的。
在过去的一年,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给世界经济造成很大的困扰,那么,未来经济是否还会遇到类似的冲击,这是不确定的。人们都希望经济运行平稳,尽量消除导致不确定性的因素,特别是希望在牛年不要出现“灰犀牛”。那么,如何认识不确定性,又如何才能消除不确定性?下面首先简要谈一下风险与不确定性的区分,然后谈两种不确定性。
我们知道,不确定性不同于风险。风险是对事件的结果是什么不知道,但出现结果的概率是可以计算的事件而言的,如扔硬币这种类型的事件。而不确定性是对“结果是什么不知道,结果发生的概率也不知道”的事件而言的,这种事件的每一个都是独一无二的,不能归到一个集合中,没有概率可以计算,或者说,不能计算发生的频率。
“不确定性”事件之所以没有概率,是因为这种事件源于人的行为。人可能脑子一闪,就决定做某事,他产生某个想法不是由外部事件决定的,他人不能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或他过去的行为预见他未来的行为,因此也就无法计算他采取某种行为的概率。而“风险”所对应的事件不是人的想法产生的,或者说,不是人的行为的直接结果,如各种自然灾害。这类事件可以通过统计的方法确定发生的频率。对“风险”事件,可以通过投保的方式去对付,而“不确定性”事件,则没有保险可以买。
我们常说“市场有风险”,其实准确地说是“市场有不确定性”,因为市场是由人的行为构成的。对参与市场的具体个体来说,这种不确定性构成机会和挑战。对市场整体而言,不确定性无所谓机会或挑战,因为它是市场固有的特征,没有不确定性,也就没有市场。企业家的天职就是应对不确定性,企业家的决策就是不确定性下的决策。奈特认为企业家建立的企业组织就是应对不确定性的安排。在企业中,通过委托代理机制,把不确定性分解、分散到不同主体。
但在真实世界中,除了有这种固有的不确定性外,市场还有另外一种不确定性,就是政府干预产生的不确定性。干预之所以具有不确定性的性质,是因为它也是一种“人的行为”。这种行为使市场产生系统性的扰动,其程度之大远非企业家的行为可以比。这是因为企业家的行为一般是遵循市场规则并受市场法则约束的,而政府的行为则是可以背离市场规则并不受市场规则约束的。
换句话说,一种是市场规则下的不确定性,另一种是破坏市场规则的不确定性。市场固有的不确定性对企业家来说不是伤害,而这种破坏规则而产生的不确定性对企业家来说则是构成真正的伤害。因为不受规则约束的行为制造了虚假的信号,使企业家的判断发生系统性的错误。比如,它使企业家难以区分人为制造出来的繁荣与真实的繁荣,企业家也不知道政府会采取多大的力度来调控经济,以及什么时候开始调控等等,这样就增加企业家经营的不确定性。
市场自身的不确定性并不可怕,因为市场有盈亏机制纠正企业家的错误,使企业家的错误不会被放大,也就是说市场自身的不确定性是“收敛型”的,是趋向均衡的。但政府制造的不确定性就不一样,它是“放大型”的。这是由于政府行为不受盈亏约束,其错误很难被纠正。政府为了解决自己制造的问题,会进一步采取干预的方式来“解决问题”,用一个更大的错误掩盖之前的错误,这就是螺旋式干预。其结果是破坏了市场的自我纠正功能。当这种自我纠正功能丧失之后,经济只有到了突然崩溃,发生严重的经济危机时才会被纠正。这就是严重的系统性危机。在严重的危机没有出现之前,它可能不会被人意识到。
这样,我们也把不确定性分为“市场具有自我纠正能力时的不确定性”与“市场失去纠正能力时的不确定性”。在一个受到干预的市场中,企业家要同时面对这两种不确定性,如前所述,后者才是真正具有危害性的不确定性,也是企业家没有能力去对付的。市场自身的不确定性对企业家来说是利润机会,在这种不确定性下,有人成功,也有人失败,但失败者也会从他人的成功中受益,大众的生活水平总体上是在不断提高的。但政府干预产生的不确定性是破坏性的,是消极的,它只是使靠近政府权力的人受益而损害大众的利益。
我们把不确定性区分为“市场自身的不确定性”和“干预市场产生的不确定性”。我们也把“不确定性”与“规则”联系了起来,即“市场自身的不确定性”是一般性规则下的不确定性,而“干预市场产生的不确定性”是背离规则产生的不确定性。前者是市场内在的、固有的属性,无法消除;后者不是市场固有的,是人为的,是必须消除的。
来源:深圳特区报 作者:朱海就(浙江工商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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