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单一窗口”、港口电子数据交换(EDI)中心等信息平台向进出口企业、口岸作业场站推送查验通知,增强通关时效的可预期性。进境运输工具到港前,口岸查验单位对申报的电子数据实施在线审核并及时向码头及船舶代理反馈。
推进跨部门联合检查
继续推进海关、边检、海事对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进行一次性联合登临检查,避免多头检查。按照《口岸查验单位一次性联合检查实施方案》,力争2018年底前覆盖到所有口岸
优化查验流程
全面推广查验管理系统(二期),使用移动查验单兵作业系统和音视频执法记录仪,优化查验异常后续处置流程,加快推广“先期机检”“智能识别”“集中审像”实际应用,提高机检后直接放行比例。
缩短查验送检样品检验时间
现场海关在查验过程中减少非必要取样送检和重复送样。
加快鲜活商品通关速度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优化鲜活产品检验检疫流程。
进口布控查验信息发送前移
对已卸至海关监管场所的进口货物,海关接受申报后将是否需查验的信息立即通知企业,便利企业同步安排缴税和提箱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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