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5月19日电/据大公报报道,耗资超过800亿元的“保就业”计划,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昨召开记者会公布详情。该计划下周一(25日)接受雇主及自雇人士经网上提交文件申请,预计大部分补贴资助在申请后四周内发放。惟若取得补贴金额不足以支付雇员工资,政府会取回余下补贴金额;同时加入罚则,如雇主在补贴期间任何一个有支薪月份雇员总数少于今年三月,当局会以方程式计出罚款数额。\大公报记者 方学明报道
补贴资助四周内发放
计划向企业提供一半工资补贴,以月薪18000元为上限,每名员工最高补贴额为9000元,为期半年,预计大部分补贴资助在申请后三至四个星期发放。申请计划的雇主必须作出两点承诺,包括今年六至八月受薪人数,不可较今年三月时受雇的雇员少;以及工资补贴必须全数用于支付雇员工资身上。当局会公开申请计划的雇主名单外,亦会抽查不同机构作现场审核。罗致光指,所谓“保就业”,当中重点在“不裁员”,即在计划的设计上。
至于申请资格方面,罗致光强调,只要雇主有为雇员作强积金或职业退休计划供款,不分行业,有关强积金户口在今年3月31日或之前已经开设,便符合申请资格。自雇人士方面,凡于今年3月31日或之前仍有开立活跃的户口,即可申请领取一笔过7500元的补贴。
“指定月份”作计算基础
计算补贴方面,雇主可选择去年12月至今年3月其中一个月,作为计算基础及“指定月份”。罗致光强调,以去年12月至今年3月作为“指定月份”,是由于这些月份已是历史,不能作任何更改,令申请者根本无法为补贴而作大。局方又指出,无论雇主在有关期间的雇员因离职、换人、退休等,或有新增聘,当局只关注其在六月至八月的受薪人数与三月受雇人数之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