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9月23日电/大华网路报今天“是非集”专栏说,近来政府机关频有公务人员对外爆料,突显出文官体系的行政中立,正面临“民主转型”以来遭受最大的侵蚀。而这个现象,又恰足以证明民进党推动所谓的“转型正义”,其实只是用“舶来品”的概念来包装政治斗争罢了。
专栏说,政府于2009年制定公布《公务人员行政中立法》,成为世界上唯一以专法规范公务人员行政中立的民主“国家”。而该法的制定最初得以被提上政策议程,则是早在解除戒严后的80年代末期,经由中国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决议通过,交由政府相关部门研拟草案。此一历史,证明了民主转型是由当时执政的国民党所积极推动。
1994年底,“考试院”完成《公务人员行政中立法草案》之研拟,并送请“立法院”审议。虽然当时朝野政党均公开表示支持制定该法,却未必真诚认同制定该法,且即使2000年民进党陈水扁取得“总统”大位,但仍等到马英九担任“总统”后的2009年,才完成立法程序公布施行。由此历程可知,深化党、政分离及促进政党竞争公平环境的“行政中立法”,确实是由国民党推动完成的民主转型工程之一。
2000年陈水扁上任“总统”后,民进党曾办理过高阶事务官集体入党,大量进用机要人员、约聘人员及逼退高阶事务官,这些妨害行政中立的例子,不胜枚举。当时“行政中立法”虽尚未制定施行,但此前在国民党执政时,即已开始在选举前由“考试院”和“行政院”共同函知各行政机关,列举须注意的行政中立事项要求各级机关遵守。
照理说,民进党口中的理念最重视“公平”与“正义”,何以掌握执政机器后,却又极力意图“染绿”文官体系,甚至还藉职务权力来破坏选举竞争之公平?日前由“揭弊吹哨者”以录音档揭发“促进转型正义委员会”成了“东厂”,犹如对民进党破坏行政中立所发出的严重警讯;因为,“行政中立法”规范事项的主体,正是禁止行政体系利用权力及资源涉入选举竞争及政党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