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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疫情指挥中心召开记者会。(中评社 倪鸿祥摄) |
中评社台北3月16日电(记者 倪鸿祥)流行疫情指挥中心今天下午召开记者会宣布,鉴于近日台湾新冠肺炎确诊个案均为境外移入,且多与国外旅游相关,为避免民众赴国外旅游不幸染病,造成社区防疫压力,自3月17日起,民众于指挥中心发布国际旅游疫情建议等级第三级国家或地区后,非必要前往该等国家或地区,返台后接受隔离或检疫者,不得领取补偿,并加征必要之费用,费用将另外公布。
此外,流行疫情指挥中心指出,民众入境填写检疫通知书资料若不确实(包括提供不实联络资料或漏填),除不得领取防疫补偿金,另将依“传染病防治法”第58条规定及第69条第1项最高处新台币15万元罚锾,另针对违反相关检疫规定者,依法罚10至100万,并将公布其姓名。
指挥中心表示,为鼓励民众配合整体防疫措施,“卫福部”于3月10日发布“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隔离及检疫期间防疫补偿办法”,针对民众因居家隔离、检疫及家属请假照顾,最多14天可领新台币1.4万元防疫补偿金。
该办法发布后,各界反映少数民众为了申领防疫补偿而刻意出国,导致本办法的美意遭到滥用,且有部分民众于检疫通知书记载不实或疏漏,增加负责追踪的地方政府民政、警政及卫政人员负担,恐成为防疫破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