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9月9日电/新华网思客综合消息,近日,一则“深圳提出学习‘新加坡住房模式’”的新闻登上热搜。
据媒体报道,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学凡在公开场合提出,新加坡是深圳学习的榜样,未来深圳市60%的市民将住在政府提供的租赁或出售的住房中。
什么是“新加坡住房模式”?它究竟有何特别之处?
1 什么是“新加坡住房模式”
所谓“新加坡住房模式”,简单来讲,就是鼓励中等收入和低收入阶层购买政府提供的公共住房,少部分高收入人群通过市场方式来解决住房。
与其他发达国家以公共租赁或房租补贴相比,“新加坡住房模式”是一种截然不同的住房保障制度,它源自新加坡的开国领袖李光耀“居者有其屋”的理念。在李光耀看来,只有当国民真正拥有国家的一部分时,保卫家园和保卫国家的概念才能真正联系起来。
为了建设、分配和管理政府提供的公共住房,新加坡于1960年成立建屋发展局(Housing and Development Board,简称建屋局、HDB)。新加坡所有的公共住房均由建屋局负责规划兴建,以优惠价格出售(少量租赁),让居民分期付款购买。同时,政府会给符合条件者提供各种购房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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