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5月1日电/大华网路报今天专栏文章说,日前高等法院判决太阳花学运分子十七人有罪,其中魏扬等六人则从一审的无罪改判有罪。高院判决的理由是“我国”为民主法治“国家”,即使反对服贸协议,仍有许多管道与机制可以来反对,最后也可以透过“释宪”来救济,魏扬等人并没有非如此不可的必要性。除此之外,所谓“公民不服从”也仅止于学理上的讨论,台湾法律并无此概念,法官判决只能依法,不能造法,因此无法用公民抗争判决无罪。高院的判决可以说是迟来的正义,虽然判得仍轻,但其行为不仅不法,也没有正当性,至少得到司法体系的惩罚。
太阳花学运至今已有六年的时间,这六年来台湾政治经历了大变化,而这些变化把台湾民主政治的虚伪矫情表露无遗。首先,太阳花学运当初所标举的目标,除了反服贸之外,还包括两岸协议监督法制化、先立法再审查服贸、召开公民宪政会议等等,但民进党全面执政之后,不少参与者都进了体制内,他们却把这些都忘得一乾二净。
其次,这些学运分子,不过听了一些概念,像公民不服从,就把鸡毛当令箭,以为就可以违法而不受罚。这些人完全不了解公民不服从这个概念的前提之一,就是对法治的尊重,美国文学家梭罗的公民不服从是高尚的行为,因为他愿意为他的抗税行为负起法律责任,但这些太阳花学运分子却是一群只想破坏,却不想负责的孬种而已。
第三,太阳花学运只是帮助民进党夺权以及提高自己政治身价的工具。这一点由时代力量的起与落看得最清楚。时代力量根本没有核心宗旨,只是围绕着权力者在打转,等待着权力者的赏赐而已。时代力量的洪慈庸是最典型的代表,在大选前即向民进党表态,然后就去当一个“立法院长”的顾问。这样的年轻人,只会让人更瞧不起政治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