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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权:倘开罚欧阳娜娜就有“违宪”之虞
http://www.CRNTT.com   2020-10-01 11:25:45


 
  其实,即使是“文化部”根据陆委会的研判,真的要开罚,“顶格”也是五十万元新台币而已,折合人民币也不过是十一万元多而已,“小菜一碟”。但欧阳娜娜却“因祸得福”,因为受到大陆地区的歌迷观众的敬仰,其所参演的影视作品更有“卖座力”,将会导致她的片酬大涨,参演机会更多。这十多万元人民币的罚款,可能会带来数以十倍计的收益,更为成就了欧阳娜娜。

  显然,民进党当局也注意到了相关的后续效应。因而陆委会在昨晚发出的新闻稿中,虽然“跌落地还要抓把沙”地继续发出恫吓,但却在结尾部分突然来了个“神来之笔”,声称台湾地区是崇尚自由民主、尊重基本人权与多元价值的法治“国家”,依据“宪法”保障民众的言论自由与艺人的创作、表意自由,因此,“政府”向来关切在中国大陆发展的台湾艺人,能否如同在台湾一样,拥有充分的自由与创作空间。陆委会强调,全体台湾人民都珍视共享自由民主多元的生活方式。因而“政府”对于每一件争议案件都审慎处理,不会任意使用公权力去对待少数持不同意见或立场的“国人”。

  看来,对于欧阳娜娜、张韶涵参与《中国梦•祖国颂》演出的态度,正在发生“发夹弯”式的变化,因为不愿背负“违宪”的罪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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