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 
直播带货频繁翻车 如何长足发展?
http://www.CRNTT.com   2020-12-30 09:17:19


 
  为了利益最大化,数据造假、以次充好、大数据“杀熟”成为了这个行业中的潜规则。

  2020年3月31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了《直播电商购物消费者满意度在线调查报告》。报告指出,在通过观看直播购物的原因中,60.1%的受访者首选商品性价比高。消费者的主要担忧则表现在“担心商品质量没有保障”和“担心售后问题”。

  在脱口秀演员李雪琴的“双11”直播中,平台显示的在线人数是311万,但真相是,300万人气只需要“向刷单机构支付3000元人民币”。

  “双11”过后,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了一份2020年10月20日至11月15日期间的《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报告显示,“双11”期间有关直播带货类负面信息33.41万条,日均在1.24万条左右。同时,报告对汪涵、李佳琦、李雪琴等头部主播“点名”,包含数据造假、订单造假、退换难等情况。

  究其原因,在传统电商的模式中,卖家全权负责产品的售卖与售后,能够全面把控产品质量,但在直播带货模式中,商家通常与运营公司合作,并由运营公司安排主播推广产品。很多时候,运营公司只负责确定产品和直播流程,对产品的质量并没有进行严格的审查与把关。

  政策出台监管趋严

  长足发展依靠专业

  就在行业内外都在议论直播带货是否也将走上“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之路时,国家出手了。

  2020年6月24日,中国广告协会发布国内首份《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明确指出网络直播营销主体不得利用刷单、炒信等流量造假方式虚构或篡改交易数据和用户评价,不得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一个月以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也发布了《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对人们关注的刷单、平台对商家资质的审核、售后服务保障不力、主播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售卖假冒伪劣产品、发布虚假广告等问题,都提出具体的监管,提升直播带货的门槛。

  2020年11月,针对直播带货行业的三项政策接连出台,两份来自市场监管总局,一份来自国家网信办。其中包含打击虚假数据、虚假宣传、不为违法失德艺人提供出镜机会、明确主体责任等。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 


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网移动版 】 【打 印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社微信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