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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转会。(中评社 资料照) |
中评社台北1月14日电/针对于威权统治时期,政治犯遭没收财产、土地,“促转会”昨预告“威权统治时期国家不法行为被害者权利回复条例草案”,计划在“行政院”下设基金会,处理政治犯财产返还及权利回复。“促转会”估计,赔偿新制的金钱赔偿约需新台币200亿元,没收财产返还30亿元,政府赔偿金额达230亿元,盼能以收归公有的不当党产支付。
综合台媒报道,“促转会”昨预告修正“促进转型正义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及预告制定“威权统治时期国家不法行为被害者权利回复条例”草案,将“行政不法”纳入国家不法行为的认定,并订定后续包括健康、生命权、人身自由、没收财产的权利回复。
“促转会”主委”杨翠表示,将修正“促进转型正义条例”增订平复“行政不法”,以及提出“威权统治时期国家不法行为被害者权利回复条例草案”送“行政院”审查,拟由“政院”新设权利回复基金会,聘任董事十三人,处理人民生命、身体、人身自由、健康损害的赔偿,以及没收财产的权利回复。
“促转会”指出,草案计划在“行政院”下新设“财团法人威权统治时期国家不法行为被害者权利回复基金会”,设置董事13人,由“行政院”遴选相关部会代表4人、学者专家5人,及社会公正人士4人。
相较于“二二八事件处理及赔偿条例”与“戒严时期不当叛乱暨匪谍审判案件补偿条例”,新订回复条例提高赔偿标准,在生命、身体、人身自由或健康损害,从每一基数计赔(补)偿金10万元、最高60个基数,改为每一基数计15万元,最高59个基数(885万元),可视情节斟酌增加,最高不超过950万元。另外,若是死刑、击毙、刑求致死、缉捕致死或失踪,赔(补)偿金最高为1千万元。
“促转会”委员陈雨凡说,估计约有1万人符合“请求差额赔偿”资格,整体而言,生命、身体、人身自由及健康部分的赔偿金额约2百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