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3月18日电/近日,银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发布通知,要求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切实满足脱贫人口信贷需求。
我国脱贫攻坚战已取得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全面完成。根据中央一号文件,“十四五”时期,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做到扶上马送一程。笔者认为,脱贫不脱政策,诸多政策中最重要的应该是金融政策继续支持。
金融是经济的血液。对于贫困人口而言,贷不到款,就很难发展经济和实现脱贫。为了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央出台了一系列金融扶贫政策,多部门改进和提升扶贫金融服务,各地政府也积极探索金融扶贫方法,通过“三户联保”“五户联保”等方式,建立信用和抵押,为贫困户争取到小额贷款,让金融活水精准入户,为发展扶贫产业提供了坚强保障。
步入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和大力推进乡村振兴的新阶段,随着产业规模扩大和转型升级,以及创业潮的兴起,农村需要更多的金融支持。对于脱贫地区而言,由于此前有相关金融政策,贷款难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有所缓解。不过,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应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更好满足脱贫人口信贷需求。
同时,有关方面对非贫困地区农村获取金融支持的期待,也应该给予相应关注。曾有一段时间,西部非贫困地区青年农民对贫困地区青年农民十分“羡慕”。在同等条件下,因为有金融扶贫政策的倾斜性支持,贫困地区青年农民创业更容易得到金融支持。这说明金融对脱贫攻坚的支持力度确实很大,也说明非贫困地区对青年农民创业金融支持还存在有待提升之处。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之后,西部曾经的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基本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部分脱贫村的基础设施和经济状况甚至比非贫困村还要好。在这种情况下,可探索将金融脱贫政策做一些扩展,让更多有志于创业的农村青年更容易获得金融支持,更从容地发展致富产业。
乡村振兴,大有可为。今后会有更多的农村青年农民创业,还会有更多的城镇青年加入到乡村振兴队伍中来。相关部门需认真研究和出台针对性措施,让更多的金融活水流进乡村田野,培育更多的新型农业主体,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推动农业实现现代化。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拓兆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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