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意义不亚于“房改”。无论是具有标志性意义的1998年“房改”,还是此后大大小小的“房改”,都旨在解决住房市场和居民居住权益的根本性问题。老旧小区全面改造同样是以此为目的,既要提升公民居住质量,也要着力解决房地产市场的存量问题。
虽然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权益已有保障,但居住条件明显滞后于时代发展。由于建成年代较早,老旧小区存在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等问题,影响了居民的生活品质。而全面改造老旧小区的种种短板,将会提升居民的居住品质、增强居民的生活幸福感,因此从他们的角度来说,这不亚于一次重要的“房改”。特别是,老旧小区内不少是老年人口,改造也适应了老龄化发展趋势。老旧小区改造是继棚户区改造后,为城市更换“新衣”的又一重大变革,这不仅改变城市面貌,让城市有了新气象,而且因为惠及民生,也让城市由内到外有了新气质。
从房地产市场发展角度来看,老旧小区改造有助于解决存量住房项目的软硬件问题。过去20年来房地产市场的主要变化是在增量上,即出让大量土地建设大量房子。如果老旧小区的硬件(基础设施、配套设施等)与软件(物业管理等)在全面改造中得到提升,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存量住房与新建住房在品质方面将会更加平衡。另外,房地产市场对于经济增长的贡献功不可没,老旧小区全面改造可带动该领域的投资、消费和生产,同样有利于经济增长。
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程,涉及老旧小区的居民、设施、产权等多种问题。《意见》提出了总体要求,明确了改造任务,提出建立健全组织实施机制,建立改造资金由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的机制,完善配套政策,强化组织保障。面对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考验,需要有关方面总结、吸收之前试点的经验教训,不断细化各种政策措施,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