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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权:“正国会”“修宪”第一枪也射向蔡英文
http://www.CRNTT.com   2020-09-30 11:07:51


 
  但蔡英文似乎忽略了,在一九九九年五月九日的民进党“全代会”通过《台湾前途决议文》之后,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前任民进党主席的游锡堃又主导通过了比“台独党纲”更“独”的《正常国家决议文》。按照她所强调的“后法优于前法”的立法原则,《正常国家决议文》已经取代了《台湾前途决议文》。但是,蔡英文却在各个正式场合,只是谈论《台湾前途决议文》,而从来没有提过《正常国家决议文》。

  这让游锡堃极为不满,一方面是为了推动《正常国家决议文》“入宪”,另一方面是为了壮大自己的派系力量,于是在“游系”的基础上,吸收其他濒于解散的派系的成员,或在所在派系处于边缘游离状态的成员,正式成立“正常国家促进会”,成为民进党内的最大派系之一。游锡堃是希望能将“正国会”作为他推动《正常国家决议文》“入宪”的重要平台,因而刻意安排有机会参选二零二四年“总统”的林佳龙出任会长,自己则在幕后充任精神领袖。而且,经过努力争取,他自己也已当上了“立法院长”,就更有利于他利用职权主导“修宪”,有意与蔡英文分庭抗礼。而且,游锡堃也曾多次对蔡英文以“后法优于前法”的立法原则来“冻结台独党纲”提出异议,提醒《正常国家决议文》也已经取代了《台湾前途决议文》。

  蔡英文及其支持者似也有警觉,因而在去年九月二十八日的“全代会”,主导通过了《社会同行世代共赢决议文》,再一次强调民进党“坚定恪守党于一九九九年通过的《台湾前途决议文》”等,而且也是发挥“后法优于前法”的立法原则,“双重保险”地遏制《正常国家决议文》。

  但是,有“水牛伯”之称的游锡堃,又岂会善罢甘休?他必然会以“水牛伯”的“牛劲”及韧性,继续推动《正常国家决议文》“入宪”。因此,“正国会”系统“立委”抢在民进党“立法院”党团之前,并刻意选择《正常国家决议文》通过十三周年纪念日的今日,召开记者会公布其充满《正常国家决议文》意识的“修宪案”,其政治含义之浓厚及复杂,就颇为触目。

  实际上,虽然《台湾前途决议文》和《正常国家决议文》都是“台独”政纲,但在程度上却有所不同。《台湾前途决议文》是打着“中华民国”的旗号贩卖“台独”,而《正常国家决议文》却要以“台湾”的名义“正名国号”。可以说,台湾前途决议文》是“准台独”,标榜“中华民国是台湾”,不同于国民党现在奉行的“华独”式的“中华民国在台湾”。而《正常国家决议文》则比“台独党纲”更独,因为“台独党纲”只是概念性,而《正常国家决议文》则是具体性的诉求,提出了十大主张,包括台湾是“主权独立的国家”,“国号”应正名为“台湾”;应以“台湾”的名义加入包含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应积极与世界各国(包括中国)建立“外交”关系;尽速制定一部台湾“新宪法”,破除“宪法一中”迷障,应明订台湾“国家”名称与“领土”范围,以符合“现状”,并彻底摆脱“中华民国”体制的后遗症……等,充满最露骨的挑衅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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