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第二点来看,林静仪明讲,过去叫做“中华民国在台湾”,现在叫做“中华民国台湾”,至于把“中华民国”改成台湾,就“需要一点时间”;她并强调“很希望能够做到的是,如果我们可以有三分之二以上,愿意一起来重新修改国名、我们的国歌等等相关的“修宪”席次”;而且“我为什么要管北京政府能不能接受?这是“我国内政”。这显然意味,民进党在“国会”席次足够的情况下,可能会不顾中国大陆的反应,径自修改国名、国歌。这是否代表,一旦民进党在“立法院”拥有超过三分之二席次,将会强行“修宪”,朝向法理“台独”迈进?固然还不能断言,但林静仪同样没有就此澄清。
至于第三点,涉及两个层面,一是违宪,二是言论自由。“宪法”增修条文开宗明义就说“为因应国家统一前之必要”,可见“宪法”就是主张统一,林静仪却认为主张统一就是叛国,如此说法难道意味遵行“宪法”、支持统一就是叛国吗?她后来的“明确说法”虽然修正为“附和支持中国武力并吞台湾的主张,是对于“我国”主权的威胁,也会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但台湾主张统一的人,有谁会支持中国大陆武力并吞台湾?何况林静仪口中对台湾“非常、非常、非常不友善”的习五条全文,“和平”出现三十九次,“武力”只出现一次;我们固然不能忽视大陆“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但为什么对大陆不断呼吁的和平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难道非要两岸兵戎相见,才符合民进党的盘算吗?
再者,主张统一或独立,是自由意志和主观思想,属于言论自由和意识形态。蔡英文过去曾说“这块土地不同意识形态应彼此尊重,不该为意识形态与认同说抱歉”,如今她的发言人却公然恫吓主张统一的人;蔡英文虽然强调,不会重蹈覆辙,把不同的政治主张视为犯罪,但反渗透法不就是针对支持统一的人吗?
蔡英文口口声声强调,“中华民国台湾”就是我们的最大公约数”。可是“中华民国台湾”究竟是国名?地名?还是民进党独创的专有名词?究竟是什么定义?两岸之间又是什么关系?身为“中华民国总统”的蔡英文,难道不应该说清楚、讲明白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