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1月1日电/浙江日报讯,10月31日,记者从浙江省商务厅召开的三季度外贸形势媒体通气会上获悉,为应对全球经济增长和国际贸易面临的诸多不确定性因素,浙江省近日出台了《关于应对贸易摩擦确保外贸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
据介绍,《意见》包括建立常态化应对工作机制、积极开拓多元化市场、加快培育外贸新业态、推动外贸出口优化升级、优化外贸营商环境、加快推进国际产能合作、加大金融保险支持力度、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加大法律救济及就业帮扶力度、强化组织实施和督促考核工作等外贸稳增长十项政策举措。
《意见》最大的亮点是回应了企业的迫切诉求。针对外贸企业反映最强烈、诉求最集中的领域,如扩大出口信保额度及覆盖面、加快开拓新兴市场、提高通关效率和降低通关成本、支持品牌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等,坚持精准施策原则,出台了实实在在的政策举措。
在金融保险支持方面,《意见》指出要提高对出口企业的贸易融资支持,包括提高信保覆盖面和扩大规模,解决外贸小微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问题等;在出口退税支持方面,《意见》指出要落实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对受国际市场冲击影响大的企业优先办理退税,加快退税进程。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外贸稳增长举措坚持遵循WTO规则,不以政府补贴的形式鼓励出口,而是更加关注通过打造良好外贸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具体举措包括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全面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将浙江省整体通关时间再压缩三分之一以上;开展中国(浙江)自贸试验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特色功能建设;加快“品浙行”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打造智慧外贸平台;进一步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降低企业进出口环节的费用和制度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