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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广州南沙自贸片区政务服务中心(来源:文汇报) |
中评社北京2月24日电/《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出台后,广东陆续启动各项配套政策。广东省政府近日公布《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分工方案》(下称《方案》),在营商环境、投资便利化、金融政策、人才等四方面发布创新措施。值得一提的是,《方案》将制定相关港澳专业人才执业管理办法的权力下放到自贸区,港澳执业资格的金融、建筑、规划、专利代理等领域专业人才可以通过备案在自贸区内提供专业服务。这意味着广东自贸区未来可为港澳专业人才量身定制区内便利执业办法。
《方案》指出,由于涉及国家层面的权限下放,省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国家对口部门和广东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的沟通衔接,争取有关权限尽早下放。而涉及省级层面的权限下放,则力争在2019年底前下放到位。
建筑医疗等放宽门槛
《粤港澳大湾区规划纲要》对广东三个自贸片区着墨甚多,明确提出要通过广东自贸试验片区,拓展港澳发展空间,推动公共服务合作共享,引领带动粤港澳全面合作。记者梳理发现,此次公布的《方案》也在多项改革创新措施中呼应大湾区规划纲要。
在营造优良投资环境上,广东将借鉴北京市试点经验,放宽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外籍技术人员的比例要求、放宽人才中介机构限制。此外,广东还在建筑领域、工程设计、医疗机构、专利代理等领域放宽门槛。对自贸试验区内的港澳台资建筑业企业,不再执行《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中关于工程承包范围的限制性规定。
金融服务创新助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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