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密码法是总体国家安全观框架下,国家安全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部技术性、专业性较强的专门法律。密码法共五章四十四条,重点规范了以下内容:第一章总则部分,规定了本法的立法目的、密码工作的基本原则、领导和管理体制,以及密码发展促进和保障措施。第二章核心密码、普通密码部分,规定了核心密码、普通密码使用要求、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国家加强核心密码、普通密码工作的一系列特殊保障制度和措施。第三章商用密码部分,规定了商用密码标准化制度、检测认证制度、市场准入管理制度、使用要求、进出口管理制度、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制度以及商用密码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第四章法律责任部分,规定了违反本法相关规定应当承担的相应的法律后果。第五章附则部分,规定了国家密码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定权,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密码立法事宜以及本法的施行日期。
问:为什么要对密码实行分类管理?
答:将密码分为核心密码、普通密码和商用密码,实行分类管理,是党中央确定的密码管理根本原则,保障密码安全的基本策略,也是长期以来密码工作经验的科学总结。三类密码保护的对象不同,对其进行明确划分,有利于确保密码安全保密,有利于密码管理部门根据不同信息等级和使用对象,对密码实行科学管理,充分发挥三类密码在保护网络与信息安全中的核心支撑作用。
问:请您介绍一下密码法在商用密码管理方面的立法思路。
答:一是坚决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充分体现非歧视和公平竞争原则,进一步削减行政许可数量,放宽市场准入,更好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二是由商用密码管理条例规定的全环节严格管理调整为重点把控产品销售、服务提供、使用、进出口等关键环节,管理方式上由重事前审批更多地转为事中事后监管,重视发挥标准化和检测认证的支撑作用。三是对于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又难以通过市场机制或者事中事后监督方式进行有效监管的少数事项,本法规定了必要的行政许可和管制措施。
问:为什么密码法要对特定商用密码产品、服务实行强制性检测认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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