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0月1日电/网评:海外法官不续任无损香港司法独立
来源:大公报 作者:李颖彰
终审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范理申昨日完成任期后,因个人原因而决定不续任,再加上近来多名海外非常任法官相继从香港终审法院辞职,部分西方媒体和政客迅速将此事诬称是香港司法独立受损的象征,并借机攻击香港国安法。他们试图将海外法官辞职或不续任与所谓的“司法危机”挂钩,借机在国际散布对香港司法体系“崩坏”的错误认知。这些言论不仅严重误导事实,亦完全忽视了香港司法制度的深厚根基及其稳定的运作。
海外非常任法官不续任或辞职应被置于适当的法律框架和历史脉络下审视。基本法第八十二条列明,终审法院可根据需要邀请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的法官参加审判。这些海外非常任法官的主要职责是参与特定案件的审理,并非全职常任职位。他们的任期通常为三年,并且在任期届满后可由行政长官根据首席法官的建议决定是否延续。这意味着海外非常任法官的去留,通常是由个人原因或任期届满的正常人事变动所驱动,绝非一些人声称的所谓“司法危机”或“政治压力”。以范理申为例,他明确表示不续任出于个人原因。司法机构亦再三强调,近期的法院人员变动不会影响终院运作,而且绝大多数在任和离任的非常任法官都公开重申,继续对香港的独立司法制度以及香港法院致力维护法治充满信心。因此,将范理申的辞职与香港司法独立被削弱联系起来,显然是蓄意误导。
海外非常任法官的存在,一直被视为香港普通法制度的一部分。尽管这些海外法官为法律体系带来了一定的国际视野,但他们绝非香港法治的核心支柱。事实上,香港的司法独立从来不依赖海外法官。回归后的香港已构建起完善的司法体系,本地法官拥有充足的专业能力,能够应对各类复杂案件。根据终审法院的资料,目前仍有多位来自英国、澳洲及其他普通法地区的海外法官,这些法官对香港的司法独立及法治精神充满信心。因此,将个别海外非常任法官的辞职诬称为所谓“香港司法体系崩坏”,无疑是对香港司法制度的恶意抹黑。
自国安法颁布实施以来,部分西方媒体和政客不断作出攻击抹黑,声称其削弱了香港的司法独立。然而,这些言论完全无视香港的法律现实及国安法的实际作用。自法例实施后,香港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时,仍然严格遵循普通法的标准,确保审判的公平性与透明度。根据多项国际法治指数的调查结果,香港的法治水平在国安法实施后未有下降。根据2023年世界正义工程法治指数的调查,香港在东亚及太平洋地区排名第6,全球排名第23位,并在“秩序与安全”及“基本权利”方面的得分有所提高。这些事实有力地驳斥了那些声称香港国安法破坏香港法治的无稽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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