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1月12日电/边叹点心美食、边睇香港街景的“水晶巴士”,是一架可饮食的巴士,还是一间“识郁”的餐厅?
谭鸣早前路过尖沙咀,与“水晶巴士”负责人洪家恒闲聊得知,水晶巴士前年被食环署“放蛇”,指他经营无牌食肆,早前被裁定罪成,罚款1000元,他现时十分头痛,如何继续做生意。
乘客现需自行领餐盒上车
有意见认为法例追不上创新,局限中小企发展。洪家恒说自己是“技术性犯规”,因应食物供应商须领有外卖店牌照,水晶巴前年开业前已征询法律意见,今次被检控是因为员工领取食物上车,将食物上碟分派客人,“误中”法例内食肆的定义。
洪家恒话,下周二会再约食环署开会,商讨可否以类似美食车形式申请特别牌照,现会继续在车上供应外卖“米芝莲”点心,但需客人“将就吓”自行领取餐盒上车。
对于洪家恒称曾征询食环署意见,谭鸣问过食环署,答说是收投诉后采取行动,案件由展开调查至提出检控的所需时间,视乎案件复杂程度、需处理证据数量等。食环署重申,根据《食物业规例》,任何涉及出售膳食或非瓶装的不含酒精饮品(凉茶除外),供人在其处所(包括用作出售食物的任何车辆内)进食或饮用的食物业,须领有该署签发的食肆牌照。
(来源:大公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