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并不是有需求就能实施。医疗机构提供互联网居家护理服务前,要对患者的护理需求、健康状况、既往史、家居条件等进行全面的综合评估,明确告知患者服务内容、流程、双方责任和权利以及可能出现的风险等,签订知情同意书。
其中,如涉及药品,需有在北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师在北京市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且经药师审验合格。不得涉及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
上海、浙江正制定详细实施方案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负责人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正在制定详细方案。
对患者普遍关心的医疗安全问题,该负责人表示,将探索限定上门服务的项目,选取可靠的医疗机构进行合作,来控制风险。具体服务项目仍在研究,但已基本确定,主要提供安全性高的服务项目,如家庭褥疮护理、中风等康复护理。
上门打针、输液的品种也将加以控制,可能产生不良反应的品种如青霉素、抗生素等,都将排除在外,“绝对的无风险是不现实的,但是通过限定服务项目,应该可以说风险可控。”
该负责人同时透露,上海正在制定办法,以进一步规范医护上门服务,“医院的全职护士在非工作时间是否可以出去上门服务?出去服务承担什么法律责任?这些都是试点中要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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