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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网路报:民进党将司法当政治工具
http://www.CRNTT.com   2019-10-23 08:41:35


蔡英文
  中评社香港10月23日电/香港一对男女陈同佳和潘晓颖来台“观光”,男方将女方杀死后潜逃回港,台湾检警在荒草中找到女尸,向香港政府要求交出凶嫌,遭香港以台港无“司法互助”而拒绝。香港的法制为“属地主义”,即犯罪者在外国犯罪,除非双方签署了“司法互助”,否则以犯罪地点为判决依据,陈同佳不是在香港犯罪,港方不能以杀人罪起诉,以轻罪“洗钱罪”审判。 

  大华网路报今天“是非集”专栏说,台方要求香港交出凶嫌遭拒后,发布通缉令,有效期为三十七年六个月。最近,陈同佳忽然表示愿意来台投案(自首),出人意外的是,竟被政府拒绝。蔡英文、“内政部”和陆委会都宣称:“投案有政治目的”,舆论为之哗然。 

  所谓“政治目的”,是指陈同佳是在中共操控下,意图降温台湾对正在发生的港人抗议政府事件,因为一般认为,民进党政府在这个事件中有介入迹象,升高港人抗争,对民进党选举有利,台湾社会称之为“蔡英文捡到枪”。 

  陈同佳是否具有此“任务”?这只是民进党片面解释。纵然有,这件事攸关“中华民国”司法权,更何况犯罪的人与事都发生在台湾,台湾既握有充足证据,又对嫌犯发布了通缉令,嫌犯自愿投案,他只是一个人,到台湾更可将他缉捕,民进党政府居然为了选举利益而编出可笑的理由。 

  这益发证明,民进党说得琅琅上口的“顾主权”是个骗人的把戏,它的唯一目的就是取得权力,凡丝毫影响其权力取得的事,都要排除。 

  司法上有犯罪者不许出境的例子。但从未犯罪者入境投案而遭拒绝的例子。蔡政府的荒唐行为,已引起司法界群起挞伐,很多检察官公开发表谈话,批评行政权干预司法权,有位资深检察官说“如果照行政机构的说法,检署岂不应该放弃对陈同佳的通缉?” 

  蔡英文口口声声说“司法正义”,更扬言“司法改革”,现在人民应该看清楚,民进党只是把司法当工具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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