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当晚,深交所就发布了改革涉及的所有规则的征求意见稿。目前,改革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交易所层面的业务规则已经上报,内部业务流程已经就绪,全市场技术准备即将完成,廉政建设同步推进。
在今年市场环境极为复杂的背景下,我们将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按照证监会统一部署,全力推进改革平稳落地实施,更好发挥资源配置枢纽作用和创新资本形成优势,为服务创新发展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全局作出更大贡献。
建议加快修改刑法
使欺诈发行可判无期徒刑
南方日报:今年您带来了哪些建议?
王建军:我连续3年建议修改刑法,将欺诈发行罪调整纳入“金融诈骗罪”范畴,将最高刑提至无期徒刑,提高罚金额度,拓宽该罪规制范围,明确“关键少数”刑事责任。
去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解决资本市场违法成本过低的问题”。近期,国务院金融委会议在一个月内接连3次强调对资本市场造假行为“零容忍”,坚决维护投资者利益。严惩重罚各种欺诈和造假行为,已为民之所盼,政之所向。
欺诈发行严重挑战信息披露制度的严肃性,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是证券市场的“毒瘤”,也远比普通金融诈骗严重。在现行刑法中,对证券欺诈的刑事处罚明显过轻,罪责刑实不相称。比如,万福生科欺诈发行的募集资金达4.25亿元,涉及2.7万户投资者,主要责任人仅被判刑3年6个月。相比之下,2016年商丘市中院判处的一起集资诈骗案,集资额为1.9亿元,造成517名集资参与人未兑付资金9000余万元,此案被归入“金融诈骗罪”,被告人便被判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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