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结语
制度不同不是统一的障碍,更不是分裂的借口。以上提出的初步的框架方案,意在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构想具体化、法制化、力求使其具有两岸特色,使和平统一过程实现低成本、易操作,既保“面子”,又顾“里子”。同时力求体现以下三个原则:一是坚持“一国一宪”的“单一制”宪政体制,成立统一行使国家主权的新的中央政府,确保中国领土主权完整不可分割。二是尊重并正视两岸现状及两岸在人口、面积、经济规模、军事实力、国际影响等方面事实上的不对称。三是坚持两岸平等协商,尊重台湾人民当家作主的意愿,采取有别于港澳特区的做法,统一后在国家内部,中央政府大部分机构仍与台湾政府对口机构保持平等的政治互动模式。这将向世人证实,两岸实行“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政策,并没有谁被谁统,谁吞并谁,谁吃掉谁,谁投降谁的问题。
(作者陈勤浩,清华大学两岸法政问题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