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0月11日电/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高等教育法开展执法检查,对进一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办学方向,聚焦国家需求、提升服务支撑能力等提出意见。
教育兴则国家兴,教育强则国家强。从高等教育大国迈向高等教育强国,离不开法律的保障。
今年6月至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高等教育法开展了执法检查。总体来看,高等教育法得到有效实施,大多数法律条款得到落实,实现了立法目的,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办学方向
检查期间,赴黑龙江省的执法检查组随机抽查了一所民办高校——齐齐哈尔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党委书记李虹去年8月担任专职书记,“学校重大事项都要先开党委会。学校理事长梁文第是有着40年党龄的老党员了,对党建工作很支持。学校思政课有专职教师,我来这里已经讲了4次党课。”李虹说。
检查组成员、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杜玉波问梁文第:“以前你们学校没有党委书记,现在有了。在你看来,有什么变化吗?”
梁文第回答:“自从去年党委书记来到学校后,学校制订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包括党委会议制度、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学院党委督查督办工作实施办法、学院党委与集团董事局定期沟通协商机制议事规则等,还修改了学院章程。”
在整个交流过程中,检查组明显感觉到,在这所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的关系十分融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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