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早赋予权利主体地位有碍于人工智能发展
从人工智能发展现状来看,高智能机器无论水平、能力如何,均是人类劳动产物,这是其本质。修正现行法律,赋予高智能机器法律关系主体地位不具合理性与必要性。无人驾驶汽车作为独立侵权责任主体、高智能机器作为犯罪主体即属于过度的前瞻性立法,违反了法律的稳定性。但是,人工智能机器不能作为独立法律关系主体并不能肯定现行法律能完整、准确地调整人工智能引发的难题。
目前有人工智能专家提倡,讲人工智能的责任归结于其背后的制造者或使用方,这样不但可以明确责任主体,又不会影响行业发展。归根到底,目前的人工智能虽然在很多领域有“超人”的表现,但终归是作为工具的存在,不具备自我意识。
(来源:经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