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巡察工作的各项要求,景龙呈不仅熟记在心,还切切实实落到行动上。通江县委规定,巡察期间,任何巡察干部都不能在被巡察单位吃一顿饭。2017年11月,景龙呈一行4人到某镇卫生院了解核实情况。卫生院院长在该镇最好的餐馆安排了午餐,邀请一起吃饭,被景龙呈拒绝了。院长不死心,一直跟着他们,反覆劝说,“都订好了,如果不去也退不了,反而是浪费。”个别同事也悄悄说:“我们核实了,他们没有什么问题,吃顿饭也不是大事,我们这样做是不是太矫情?”面对这些劝说,景龙呈不为所动,最后带着同志们找了家小餐馆,自己出钱吃了工作餐。
景龙呈深知,巡察是政治巡察,不是简单的业务检查,工作中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牢牢把握“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把监督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摆在首要位置,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上下功夫,以实际行动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因此,对于巡察单位存在的问题,尤其是不符合中央政策的问题,他总是一丝不苟、一寸不让。巡察沙溪镇时,景龙呈发现镇财政所把镇政府出租门市的11.6万元收益滞留在机关账户。在一些人眼里,这是习以为常的小事,但景龙呈却坚持认为这违反了财务管理规定,必须作为问题线索上报。镇财政所副所长刘继华与景龙呈同在财政系统十多年,就找景龙呈私下沟通,请他帮忙盖过这一问题,结果却被批了个灰头土脸。“明显违反规定的事情,我要是帮你瞒下了就是在害你。”至今,刘继华仍然清晰地记得景龙呈对自己所说的真诚话语。
巡察中,景龙呈对政策的从严把握,在一些同志眼中,甚至有些“一根筋”。巡察某局时,景龙呈发现该局某领导以到巴中市开会为由,报销了750元差旅费,其中有390元生活补助,由于市局已经承担食宿费,不应领取。于是,他拿着政策文件,找到这位领导干部当面说明为什么不能报销生活补助,最终使这位同志红了脸、退了钱。“两三百块钱的小事你都不放过,当心以后有人背后给你穿小鞋。”每每此时,景龙呈却只是淡然一笑。
景龙呈也知道,在县里板着脸认真搞巡察,容易得罪人。然而,他参加完第三轮巡察后,却申请继续参加。“得罪人的事,总得有人做。发现问题、指出问题,避免一些同志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促进工作越来越规范,我觉得挺有意义。”每每想起景龙呈主动申请参加第四轮巡察时所说的这些话,通江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周凯的眼眶总是忍不住地泛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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