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3月19日电/2020年1月签署的中美经贸第一阶段协议(简称《经贸协议》)第四章金融服务章节第4.4条,对银行卡清算业务作出专门规定,标志着中国银行卡清算市场对外开放进入新的阶段,也意味着该行业的竞争将更趋激烈。
银行卡清算市场对外开放进入新阶段
经济参考报发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张怡文章介绍,成立于2002年的中国银联是中国最早的银行卡清算机构,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也是中国处理跨行清算业务的唯一机构和平台。在2012年“电子支付服务案”中,WTO专家组裁定中国应对其他WTO成员开放电子支付服务市场。与国内有关规定对“支付”作相对狭义的界定并同“清算”业务相区隔不同,该案专家组认定的“电子支付服务”范围广泛,包含甚至是偏重于跨机构清算业务。
2015年4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实施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管理的决定》,对银行卡清算业务的准入管理作出具体规定。根据该决定,银行卡清算业务是指“通过制定银行卡清算标准和规则,运营银行卡清算业务系统,授权发行和受理本银行卡清算机构品牌的银行卡,并为发卡机构和收单机构提供其品牌银行卡的机构间交易处理服务,协助完成资金结算的活动”。关于外资准入,《决定》明确规定,境外机构为境内主体提供银行卡清算服务的,应当在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并取得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这意味着中国在法规层面已经允许外资进入境内银行卡清算市场。根据《决定》要求,2016年6月人民银行会同银监会(现银保监会)制定了《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
尽管由于种种原因,此后一段时间内人民银行并未颁发任何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但中国银行卡清算市场却因为网联的成立而事实上形成了竞争局面。在整治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大背景下,2016年4月人民银行等十四部门联合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逐步取缔非银行支付机构(简称“支付机构”)与银行直接连接处理业务的模式,支付机构开展跨行支付业务必须通过人民银行跨行清算系统或者具有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进行,亦即所谓“断直连”。该方案还提出建设网络支付清算平台,将支付机构与银行多头连接开展的业务全部迁移至平台处理。
2017年8月初,上述方案所推动的网联清算有限公司正式成立。应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要求,自2018年6月30日起,支付机构受理的涉及银行账户的网络支付业务全部通过网联平台处理。网联的成立和运行事实上使得中国银行卡支付清算市场形成了“银联管线下,网联管线上”的分治局面。
与此同时,银行卡清算市场对外开放的步伐也在悄然提速。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促进外商投资稳定增长,有序开放银行卡清算等市场。2018年11月,人民银行宣布审查通过连通公司的银行卡清算机构筹备申请;后者是美国运通与杭州连连集团共同设立的合资公司,作为市场主体申请筹备银行卡清算机构和运营美国运通品牌。这标志着中国银行卡清算市场对外开放的帷幕正式拉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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