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进入采购目录但没有企业中选的药品,鼓励市采购联盟成员单位选择优质低价的可替代药品。同时对未中选企业药品品规按上年度使用量的50%控量使用。各医保经办机构在合同执行后1个月内向医疗机构预付约定采购量的30%,作为医疗机构的周转金。市采购联盟成员单位提高回款率,按照协议规定及时与企业结算,从收货验收合格到付款不得超过45天。
7月22日,辽宁发布关于开展药品邀请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气血康口服液、云南白药痔疮膏、小儿柴芩清解颗粒、关节镇痛巴布膏、消痔软膏等均在此次招采名单内。
价格下降是“主旋律”
降价已不可避免。在青海省日前发布的带量采购要求中明确,药品企业报价不得高于现行全国至低采购价,高于全国至低采购价或至低省级现行采购价的视为无效投标。金华则明确抗感染药品按原研药和非原研药分别报价,以现行浙江省医保支付标准(低价药以联动(采购)价格)计算,报价降幅均不得少于(含)10%。同通用名中有低价药的,采用最高限价政策,在最高限价基础上,报价降幅不得少于(含)10%。
业内人士表示,以化药的几批集采经验来看,一旦集采政策正式实施,大幅降低药品价格将不可避免。他认为,目前一旦入选品种出现全国至低价,那就会在市场中导致一系列的降价,或将使中成药企业的发展更加艰难。
金华市医保局局长曾公开表示,金华市第一批带量采购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22个药品直接减轻患者负担5400万元,平均降幅28%,单个药品最高降幅达73.6%。
这意味着,相比于化学药,具有特殊性的中成药或将从竞争较为充分的药品入手。例如生产血栓通、血塞通、舒血宁、参麦、醒脑静等中药注射剂的企业或将首先受到冲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