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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介石日记目前存放在美国史丹佛大学胡佛研究所,但“国史馆”与蒋家人互争所有权。(中评社 资料照) |
中评社台北2月18日电/台湾“国史馆”对两蒋日记等文物归属权提起民事诉讼,一审判两蒋任内文物属公有由“国史馆”管理。蒋友梅等人提上诉,二审今开庭,法官劝双方和解,早日让这些重要文物妥善获保存。
根据《中央社》报道,二审台湾高等法院今天开庭,“国史馆”及蒋友梅等人均委任律师出庭,法官杨博钦首先就本件是否公开审理问双方意见,双方均表示,没有意见;“国史馆”委任律师提及,之前被“外交部”列为密件资料,并不会启封,应可公开审理。
双方律师就“总统”“副总统”文物管理条例”当年立法目的、是否可溯及既往、任职期间哪些文物应归公有、哪些应属私有、哪些应交给“国史馆”管理,各自陈述。
“国史馆”律师主张,任职“总统”期间参与各项行程事务的文物应都算,包含公务、非公务以及私人事项;蒋家律师主张,应只有公务部分,尤其私人行程的文物,不属“国史馆”所有,并举例两蒋喜欢与民间人士照相,那是否民间这些照片,都应该交出给“国史馆”。
法官请双方对于文物清册进行整理,厘清蒋家人主张私有的文物属哪些部分;法官询问目前两蒋日记等文物的状况,“国史馆”律师指出,目前文物仍在美国,已在美进行相关诉讼,今年10月美国法院将开庭。
法官庭末表示,这些文物都是相当珍贵且有保存价值,双方应避免使用针对性的文字用词,如果和解可让文物的所有权归属早日确定,这些文物被妥善保存。
“国史馆”律师表示,愿意与对造“调解”,强调这些文物是“国家”的就归还“国家”,如果是私人的,“国史馆”不会硬要求收为公有;蒋家律师则说,是否可进入调解程序,将与当事人讨论。
全案缘于,蒋介石于1962年间开始,逐年交付自6年起至61年间所制作的日记及其他“总统府”文件与史料给儿子蒋经国保管。蒋经国再将这些文物连同自己于1938年至1979年所制作的日记转交给儿子蒋孝勇保管,蒋孝勇将两蒋文物扫描成微缩胶卷后,全数交给妻子蒋方智怡保管、处理。
“国史馆”提告指出,蒋方智怡于2004年8月、2005年1月间先后与美国史丹佛大学签订保管契约,委托保管两蒋文物及胶卷50年,并于2013年间与“国史馆”签立合作及权利转让协议书,约定将两蒋文物所有权及保管权利义务转让给“国史馆”。
此外,蒋家后人多人也同时与“国史馆”签订捐赠契约书,同意将两蒋文物捐赠并交予“国史馆”管理。
“国史馆”原本对16名蒋家后人提告,2017年5月22日撤回对蒋孝刚的诉讼,同年8月23日与蒋孝章、蒋蔡惠媚、蒋友松、蒋友兰、蒋方智怡、蒋友柏、蒋友常、蒋友青等8人调解。案件于一审言词辩论时的被告仅蒋友梅、蒋孝严、蒋蕙兰、蒋蕙筠、蒋万安、陈忠人、丘如雪等7人。
一审台北地方法院去年6月宣判,判决两蒋“总统”任内文物,属“中华民国”所有,由“国史馆”管理。非属“总统”任内文物部分,并非公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