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经济改革亟需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第一,加快经济一体化建设。欧盟一体化已颇具深度,货币政策已转至欧盟一级,但财政政策仍在各国政府手中。欧盟亟需在《里斯本条约》下,形成统一的财政管理体系。
第二,减少欧盟内部失衡问题。希腊、西班牙等拥有巨额经常账户赤字的国家应改革起劳动力市场,推动实际工资调整,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出口产品竞争力;德国等拥有巨额盈余的国家应该采取刺激消费的政策,加大从外围国家的进口。
第三,执行更加严格、统一的欧盟监管。各自为政的金融监管为欧洲货币联盟的稳定和欧盟经济长期发展带来致命威胁。欧盟应加强欧盟一级的监管体制和审慎标准,并赋予欧盟相关机构更大的监管权。
第四,建立起稳健、透明的危机管理制度。在此次应对希腊债务危机过程中,欧盟及法、德等主要大国所表现出来的迟疑和摇摆性表明,欧盟层面的危机救援亟需加强和协调,这不仅将有助于抑制危机的进一步蔓延,而且将提高救援的效率,放大政策实施效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