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早在2013年8月27日“陆委会”王郁琦主委亲赴澳门政府总部与澳门特区行政长官崔世安会面,双方就互以官衔称呼对方;2013年10月27日在“第九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致闭幕词时,国民党荣誉主席吴伯雄呼吁两岸事务主管机构负责人应尽速互访;对此大陆国台办主任张志军表示,吴伯雄对两岸关系提出一些有意义的设想,相信在双方努力下,会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
因此,王张会谈象征意义与实质意义兼顾,这是关心两岸和平发展人士的共同期待,但会面谈论的议题是否能够有具体的结论与共识?恐怕仍有相当值得讨论的空间;王张会谈也可以使两岸协商更具有效率及成就;同时无异是向世人宣示两岸当局替民众创造和平环境的决心与努力,更加落实两岸互不否认治权的现实,也可确立两岸和平发展的方向是正确的,对两岸各项议题的处理及风险控管也都起到正面、直接、积极、有效的作用。
笔者曾经在中评网〈主管两岸事务负责人互访是大势所趋〉一文中,提出几项 两岸事务主管部门互访中的几项注意事项,其目的无非是希望王张会谈能更加顺利,阻力能够尽量降低,其中的注意事项包括:
一、双方必须有来有往:大陆国台办主任等领导能够访台,同样地,“陆委会主委”及相关业务长官亦能访陆,在双方有来有往的情况下,方能彰显其效果,达成直接沟通交流的目的,以便能够正确建议、确实执行,准确传达意见。
二、双方必须要在对等、互惠及兼顾尊严的情况下进行:所谓的对等不只在形式上,也表现在实质上,更是扬弃在口头及实质上涉及到敏感争议双方关系争执;所谓的互惠便是要创造双赢局面;至于兼顾尊严,基本上就是不为难对方,在最高智慧与理性的趋使下,规避敏感难解的争议,使双方不致于难做人。
三、双方必须在公开环境下进行:透过媒体及各项舆论监督,使各项讯息及焦点都透明在大众面前,以避免无端争议产生不必要麻烦;当然仍可保留一些私人空间,只要不以私害公即可。
四、双方必须要象征意义与实质意义兼顾:双方主管业务之最高负责人互访,不只带来新形势下的政治关系发展,恐怕实质直接瞭解问题、反映意见、沟通想法、带回深入研议等实质意义也必须兼顾,如此才能发挥最大的功能。
五、双方必须要在各自法律允许范围及职权规范下为之:两岸业务主管机关最高负责人互访,本身便带有政治性与敏感性的意味,更有替双方最高领导人衔命沟通的味道,因此其一言一行,动见观瞻,不可不慎,更不能造成“国安”上的困扰与治安单位的难题,这必须要靠事前妥善的规划与缜密的事前沟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完全照着SOP标准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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